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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訊(記者:鄭宗棲 通訊員:范惠蘭)“太感謝你們的耐心協調,不然,我真不知道還要多長時間才能拿到這筆補償款……”3月31日,在大田縣人民法院行政庭,家住石牌鎮桃山村的小樂壓抑不住內心的感激之情,不禁淚流滿面。 原來,小樂在一煤礦公司上班,做井下采掘工。2013年11月,小樂在上班路上發了生交通事故并致傷,經交通管理大隊認定小樂在此次事故中無責任。 小樂認為,自己是在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,應認定為工傷。2014年10月,他向工傷認定機關申請工傷認定,但事情并非一帆風順。在而后三年時間里,他先后七次向行政機關提起司法程序,請求賠償,但仍無結果。 2017年1月,大田縣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。此案能否認定為工傷?這是此案的焦點。為了進一步了解案件情況,承辦法官多次前往煤礦公司了解情況,并深入到小樂家中進行走訪,耐心為雙方做通工作。 在掌握案情的基礎上,為了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,避免更漫長的訴訟程序,導致當事人的訴累,承辦法官依照相關規定啟動簡易辦案程序。3月31日,煤礦公司與小樂雙方簽下了協議書,一次性補償20萬元整,并當即付清,承辦法官僅用兩個多月為該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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